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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关于举办2014年元宵节民间艺术大巡游摄影比赛的通知
关于举办2014年元宵节民间艺术大巡游摄影比赛的通知
责编:英子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1-26 来源: 点击:3739 次  【打印

 为丰富春节元宵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,弘扬抬阁等优秀特色本土文化,培育我县民间艺术大巡游这一文化旅游品牌,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举办2014年元宵节天台民间艺术大巡游,让城乡群众过一个安全、喜庆、节俭的元宵节。届时将有来自全县各地各单位的抬阁、彩车、特色文体队伍等方阵组成。各展演方阵各具特色,丰富多彩,阵容宏大,具有很强的地域性,充分展示我县的民俗风情、文化底蕴。为广泛宣传、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,经研究,决定举办天台县2014年元宵节民间艺术大巡游摄影比赛。请参加活动的相关单位,主动邀请摄影爱好者、摄影家参与全程拍摄,并参加本次比赛。征稿规则如下:

一、主题和宗旨

以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独特的视角,用摄影手段反映我县民间艺术大巡游活动中彩车、抬阁等的前期制作、上街巡游,特色文体队伍排练、展演等各个环节,通过形象生动的视觉画面,来记录2014年元宵节天台民间艺术大巡游活动的精彩瞬间。

二、主办单位

中共天台县委宣传部、天台县新闻传媒中心、天台县摄影家协会。

三、参赛规则

1.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照片,单幅作品为(长边)10英寸;组照作品为8英寸,每组照片4—6张,一组按一件作品计,并用透明胶纸粘连。

2.照片不得装裱(如制作边框、正面打上姓名等文字或图案等等)。作品背面必须粘贴同意的参赛标签。

3.获奖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负。

4.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,主办单位不负责退稿。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。

5.获奖作者在上交照片的同时,应上交作品的光盘或其他电子文档,每一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B(jpeg格式),不上交作品的光盘或者其他电子文档的不得参与评奖。电子文档上交于天台县文联蒋冰之处(电话:83809922,E-mail:445216561@qq.com,953256640@qq.com)。

6.本次比赛的评委将由另聘的专家组成,评比时欢迎观摩和监督。

7.本次影赛不接受经过后期合成处理改变原始拍摄内容的作品。

8.未按上述规则提交的作品,按无效作品论处。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属天台县委宣传部。

四、奖励办法(在一、二等奖中同一作者不能兼得):

一等奖 1幅(组,下同),每幅奖金3000元;

二等奖2幅,每幅奖金2000元;

三等奖 5幅,每幅奖金1000元;

优秀奖 10幅,每幅奖金500元;

入选奖 100幅,每幅奖金200元。

五、截稿时间和送稿地点:

截稿时间为:2014年2月28日

作品请投送:天台县文联。地址:天台县赤城街道电大路9号。邮编:317200。联系电话:83809922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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